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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规章制度
作者: 文章来源:tmgc1234 日期:2025-02-19

一、总则

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分团委的内部管理,规范成员行为,明确职责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规章制度。本制度旨在引导分团委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积极履行团组织的职责,推动学院团学工作的健康发展。

二、组织机构与职责

1.分团委设书记1名,主席若干名,以及各部门负责人。书记负责全面领导分团委工作,主席协助书记开展工作,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具体工作。

2.分团委下设青年发展中心、组织发展中心、社会责任教育中心、权益维护中心、学术科创中心、宣传教育中心、共青团等部门,各部门应各司其职,相互配合,共同完成分团委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
3.分团委应定期召开会议,讨论工作进展,制定工作计划,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。

三、工作职责

1.负责组织和引导学生进行各项文体活动,如运动会、文艺演出、讲座等,以丰富学生校园生活。

2.开展各类志愿活动,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3.组织开展学生干部和团员的培训工作,提升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。

4.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代表学生团体参与学决策,为同学们争取利益。

5.宣传党和团的方针政策,组织开展各类团员活动,如入团仪式、团日活动等,引导团员牢记使命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6.建立健全团的组织机构,开展组织建设与团员发展工作,畅通团员参与团内事务的渠道。

四、成员行为规范

1.分团委成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以身作则,树立良好的榜样。

2.在工作中应本着为同学服务、为老师分忧的精神,积极主动、团结协作、大胆创新、公正廉洁。

3.应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,不得拖延或弄虚作假。

4.应密切联系同学,团结同学,为同学服务,不得脱离同学,不得有高人一等的心态,不得有官僚作风。

5.禁止在工作中和同学发生口头或其他形式的冲突,违反者将受到通报批评或开除分团委的处分。

五、奖惩制度

1.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成员,分团委应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2.对违反规章制度、工作不认真负责的成员,分团委应给予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处分。

3.分团委应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,根据考核结果调整成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。

六、附则

1.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学院分团委所有。

2.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,由分团委讨论决定。

(撰稿:陈征征    二审:贾学彬    三审:孙裕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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