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五四红旗团委”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是全院共青团员、共青团干部、学生干部和基层团学组织的最高荣誉。为激励先进,树立典型,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,决定开展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2024年度年共青团“两红两优”评选表彰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表彰类别
(一)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4个
(二)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 优秀共青团干部 24名
(三)优秀学生干部24名
(四)优秀共青团员50名
二、评选对象
2023级、2022级、2021级在校本科生
三、申报条件
(一)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申报条件
1.申报团支部需在《关于开展2024—2025学年宿州学院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》工作中申请创建。
(二)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
1.优秀共青团干部(学生)申报条件
(1)优秀团干部申报条件
理想信念坚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学校、热爱同学,理想信念坚定;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;工作认真勤恳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学习态度端正、目标明确,刻苦认真、成绩优良;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30%,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;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干的各项义务,积极组织、参加主题团日、创新创业、寒暑期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;成为注册志愿者,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,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(23年+24年);在团组织内履职在1年以上,按时足额缴纳团费、按期进行团籍注册。
(三)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条件
理想信念坚定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学校、热爱学生,理想信念坚定;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格高尚;工作认真勤恳,善于创新创造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;学习态度端正、目标明确,刻苦认真、成绩优良;积极组织、参加创新创业、暑期社会实践特别是团队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;成为注册志愿者和网络文明志愿者,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,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(23年+24年);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30%,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;在班级或学生组织内履职1年以上。
(四)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
1.理想信念坚定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。
2.道德品行优秀。自觉肩负强国时代青年的历史使命,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。成为注册志愿者,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,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(23年+24年)。
3.模范作用突出。学生成绩靠前,班级综合测评排名位于前60%,学年内无违纪和补考现象;工作本领过硬,积极参加主题团日、创新创业、寒暑期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;具有艰苦奋斗精神,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
4.遵规守纪自觉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义务,按要求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。
5.入团年龄等必须符合团章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团员发展标准,团龄在一年以上(截至2025年3月30日)。按时足额缴纳团费。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、中共党员不参加评选。
四、工作程序
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每年度评选一次,评选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、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相结合、日常工作与创新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分个人申报、推荐公示、团委审批和公示表彰四个环节:
1.个人申报。申报各类奖项的集体和个人,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,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,递交申请表,撰写事迹材料,提供事迹材料证明(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版)。
2.推荐公示。各班级认真核实申报材料,确定申报名单。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,完善申报材料,同时在班级公示3天。
3.团委审批。院团委召开评审会,审核申报材料,确定表彰名单。对获评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的集体进行PPT汇报展示。
4.公示表彰。院团委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公示,颁发奖牌或证书。
五、相关要求
1.广泛组织发动。各班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优工作,把“两红两优”评选表彰工作作为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,积极推进示范群体建设,推动团建工作不断发展。
2.认真推荐评选。各班级要成立以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团支书等参加的评优工作小组,制定具体评选推荐办法,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和“宁缺勿滥”的原则,严格履行相关程序,认真填报有关材料,扎实做好推荐工作。
各班级团支部请于2025年3月31日17.00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(申报相关附件)和电子版(附件6、7、8)报送院团委工A109,邮箱:1754154058@qq.com,逾期不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