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项目负责人:
根据工作安排,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(宿州学院)2022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和2023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结题范围
(1)按申报计划应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结题的2022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(含2021年度立项已申请延期的课题)。
(2)课题已完成,申请提前结题的项目。
2、中期检查范围:2023年度立项的开放基金。
3、结题、中期检查程序
(1)材料报送:需要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开放基金结题模板(附件2)及要求填写项目结题报告;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中期进展报告模板(附件3)及要求填写中期进展报告;所提交的各类科技成果均需提供支撑材料。
(2)审核:项目负责人在2024年11月15日之前将相关材料(一式两份)寄送至重点实验室,同时将一整套材料的PDF电子版发送至ZDSYS@ahszu.edu.cn,由重点实验室形式审查合格后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核。
(3)公示:重点实验室根据专家评审意见,将评审结果进行网页公示。
4、其他说明
(1)课题结项条件应达到《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(宿州学院)开放基金管理办法》(附件1)基本要求,并同时满足项目任务书及任务书简表中所列考核指标。
(2)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、项目批准通知书、项目任务书、任务书简表、中期报告、项目结题报告、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(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)。
(3)凡受资助课题的成果,均应按要求正确注明“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(宿州学院)开放基金资助项目”(对应英文:Key Laboratory of Mine Water Resource Utilization of Anhui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, Suzhou University),并注明项目批准号,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和中期检查成果。
(4)没有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结题的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彭老师
手机:18949945882
E-mail: ZDSYS@ahszu.edu.cn
地址: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(东区)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
邮编:234000
矿井水资源化利用安徽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(宿州学院)
2024年9月23日
(撰稿:重点实验室 审核:方雪梅)